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丨服務范圍
職業病危害預評價
丨服務定義
職業病危害預評價: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,在可行性論證階段,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、危害程度、對勞動者健康影響、防護措施等進行預測性衛生學分析與評價,確定建設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,為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提供科學依據。
丨服務內容
1.項目委托+資料收集:收集資料、研讀資料,了解當地監督部門對報告書的要求,按照各地要求補充特殊要求所需內容的收集;
2.選擇類比:確定評價范圍,選擇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類比論證;
3.職業病危害評價: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、危害程度、對勞動者健康影響、防護措施等進行預測性衛生學分析與評價,確定建設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;
項目評審+備案:報告內審三級審核、建設單位審核、組織專家評審組、遞交監管部門備案/備查。
丨主要依據法規、標準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國家主席令〔2018〕第24號
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》 安監總局令〔2012〕第47號
《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“三同時”監督管理辦法》安監總局令〔2017〕第90號
《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<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“三同時”監督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 安監總廳安健〔2017〕37號
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要求》ZW-JB-2014-004
丨服務流程
丨服務范圍
職業病危害預評價
丨服務定義
職業病危害預評價: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,在可行性論證階段,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、危害程度、對勞動者健康影響、防護措施等進行預測性衛生學分析與評價,確定建設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,為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提供科學依據。
丨服務內容
1.項目委托+資料收集:收集資料、研讀資料,了解當地監督部門對報告書的要求,按照各地要求補充特殊要求所需內容的收集;
2.選擇類比:確定評價范圍,選擇符合要求的企業進行類比論證;
3.職業病危害評價: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、危害程度、對勞動者健康影響、防護措施等進行預測性衛生學分析與評價,確定建設項目在職業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;
項目評審+備案:報告內審三級審核、建設單位審核、組織專家評審組、遞交監管部門備案/備查。
丨主要依據法規、標準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》國家主席令〔2018〕第24號
《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》 安監總局令〔2012〕第47號
《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“三同時”監督管理辦法》安監總局令〔2017〕第90號
《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<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“三同時”監督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 安監總廳安健〔2017〕37號
《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要求》ZW-JB-2014-004
丨服務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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